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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告成功案例:上官先生被伤害案

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3-20 22:41:29  浏览次数:

控告成功案例:上官先生被伤害案

上官学兵系晋城市一名工程师,晋城市自来水系统改造,惠民工程,关系到万千百姓,上官学兵作为专家组成员,不同意原设计方案,给市委书记写信,最终采用上官学兵的方案,比原方案节约2亿元资金,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,不料触动了既得利益者,2018年1月4日14时30分许,上官学兵在上班途中被不明身份人携带凶器殴打。2018年11月6日经晋城市城区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:1、被鉴定人上官学兵的右眼损伤致右眼盲目三级,构成重伤二极;2、被鉴定人上官学兵的双耳损伤致双耳听力障碍(≥41dbHL),构成轻伤一级。2020年3月30日经广东华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:1、被鉴定人上官学兵的损伤与病例记载2018年1月4日故意伤害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;2、被鉴定人上官学兵的右眼视力评定为捌级伤残;3、被鉴定人上官学兵的双耳听力障碍评定为拾级伤残。上官学兵被无辜殴打后,长达两年的时间案件不能侦破,控告无门,为治病,花掉巨额医疗费用,负债累累,生活彻底陷入困境,最终在多方的努力下,2019年8月23日该案成功侦破,各被告人被依法抓获归案,各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案件真相是原晋城市自来水公司工会主席刘某某、工程承包人卞某某共同雇凶伤人,经法院依法审理,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;卞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;卞某某(兄弟俩)被判四年九个月;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