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彭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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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03-06 12:09:56 浏览次数:
涉嫌罪名: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
涉案金额:110余万
审理结果:拘役六个月
主办律师: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著名税务律师 彭坤律师
咨询热线:18801156199
案情简介:
张某某系北京某家具厂法定代表人,帮北京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40万元,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70万元。后被司法机关查获。依据刑法第205条,为他人虚开、为自己虚开、让他人为自己虚开、介绍他人虚开均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,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,有其他严重情节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,虚开较大的标准是虚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,张某某虚开税款数额在10万以上,量刑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,本案经辩护律师有力、有效辩护,最终减轻处罚,判处拘役6个月,被告人十分满意。